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阳光统计 > 统计公报

2010年长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1-04-25 00:00   阅读: 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实现三化联动促进科学发展,全面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实现了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综合

初步测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4.7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12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90.21亿元,增长28.8%;第三产业增加值37.43亿元,增长17.8%。三次产业比例为22.5:54.8:22.7;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1441元,比上年增加5042元。

 

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
                                  单位:亿元

指  标  名  称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生产总值

164.76

20.5

第一产业

37.12

4.2

第二产业

90.21

28.8

工业

72.35

31.9

建筑业

17.86

18.6

第三产业

37.43

1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56

22.3

批发和零售业

4.94

22.5

住宿和餐饮业

2.23

35.3

金融业

3.38

23.2

房地产业

4.64

5.5

其它服务业

11.68

13.4

二、农业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39.2万亩,比上年扩大1.9%;油料面积41.8万亩,比上年下降11.5%;棉花面积8.8万亩,比上年扩大4.8%;蔬菜面积16万亩,比上年扩大10%。草莓种植面积10.4万亩,比上年扩大20.2%。

全年粮食总产量61万吨,比上年增长0.6%,连续七年丰收;油料产量5.28万吨,比上年下降23.8%;棉花产量5945吨,增长1.5%;蔬菜产量22.87万吨,增长6.8%;草莓产量15.4万吨,增长21.3%。

全年肉类总产量12.11万吨,增长3.5%,其中猪牛羊肉产量7.56万吨,增长1.3%。禽蛋产量2.2万吨,下降1.2%;牛奶产量3.08万吨,增长11.9%;水产品产量3.03万吨,增长13.7%。

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63.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8 %;农用拖拉机6.18万台,增长2.9%。化肥施用量(折纯)67063吨,增长5.9%;农村用电量13061万千瓦时,增长3.2%。全年有效灌溉面积98.3万亩。                        

                        2010年主要农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 位

产量

比上年增长%

粮  食

万吨

61.0

0.6

#小麦

万吨

13.99

10.9

水  稻

万吨

43.4

-1.8

油  料

万吨

5.28

-23.8

  #油菜籽

万吨

4.81

-26.8

棉  花

5945

1.5

蔬  菜

万吨

22.87

6.8

肉  类

万吨

12.11

3.4

禽  蛋

万吨

2.41

-1.2

水产品

万吨

3.03

13.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243.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64.74亿元,增长32.9%。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279户,比上年增加56户。全年产值超亿元企业48户,比上年增加19户。全年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59.4%,工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达43.9%,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1.11亿元,同比增长45.5%;实现利税总额11.86亿元,增长49.1%;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42.9。

 

                    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小麦粉

万吨

8.4

55.1

饲料

万吨

28.5

-2.8

食用油

万吨

2.02

-48.1

乳制品

万吨

25.4

47.2

多色印刷品

万对开色令

56.3

-62.0

塑料制品

万吨

2.0

15.4

水泥

万吨

158.0

-20.2

钢结构

万吨

67.9

0.6

发动机

万千瓦

592.8

325.4

铸铁件

万吨

12.3

48.5

变压器

万千伏安

120.0

7.2

太阳能热水器

万台

1.0

87.4

运输机械

万吨

8.2

35.9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17.86亿元,增长18.6%。三级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40.08亿元,增长29.7%;实现利润总额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55.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72.3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5.5%;房屋竣工面积220.22万平方米,增长17.2%。建筑业从业人员2.11万人,增长16.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施工项目442个,比上年减少80个,其中,新开工项目237个,比上年减少100个,本年投产项目265个,比上年减少7个。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0.47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工业投资102.03亿元,增长25.9%;城镇5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144.1亿元,增长29.5%;农村非农户完成投资19.23亿元,增长10.9%。

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3.42亿元,比上年增长41.3%,商品房销售面积72.13万平方米,增长79.8%,销售额27.03亿元,同比增长108.2%。全年38个“1346”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2.14亿元。

五、交通和邮电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0.56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全年邮电业务收入3.05亿元,增长9.8%,本地固定电话年末用户11.54万户,比上年减少2.18万户;移动电话年末用户38.51万户,比上年增加9.66万户。

六、商 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56亿元,比上年增长21.2%。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8.51亿元,增长21.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05亿元,增长21.4%。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19.98亿元,增长20.9%;餐饮收入2.44亿元,增长23.7%。按企业规模分,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1.76亿元,增长29.1%;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20.8亿元,增长20.6%。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财政收入13.88亿元,比上年增长38.5%,其中税收收入12.87亿元,增长43.5%,非税收入 1.01亿元,下降4.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19亿元,增长31.4%。财政支出20.19亿元,增长29.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亿元,增长33.7%;教育支出4.91亿元,增长28.2%;城乡社区服务支出1.63亿元,增长94.9%;全年33项民生工程累计投入4.9亿元,惠及城乡居民94万人次。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87.46亿元,比年初增长40.2%。其中,企业存款20.19亿元,增长59.9%;储蓄存款43.93亿元,增长23.6%。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1.58亿元,比年初增长33.8%。其中,短期贷款28.75亿元,增长15%;中长期贷款11.61亿元,增长90.9%。

全年保险系统保费收入1.15亿元,比上年减少14.1%,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970万元,比上年减少11.8%;人寿险保费收入0.85亿元,比上年减少14.8%。赔款和业务支出2627万元,比上年增长0.8%,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2343万元,下降4.2%;人寿险业务赔款与给付284万元,增长77.5%。

八、教育、文化和卫生

年末全县共有普通中学41所,在校学生5.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1所,在校学生0.87万人;小学164所,在校学生4.32万人;幼儿园77所,在园幼儿1.26万人。全县小学学龄儿童毛入学率104.57%,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7.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5.54%。年末,全县共有专业剧团1个,图书馆1个,藏书7.7万册,文化广播电视站14个。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41个(含村卫生室和计生服务站),其中,医院、卫生院2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625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615张。全县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248人,其中执业医师和职业助理医师547人、注册护士345人。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数2.11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62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76.8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16万人,农业人口66.69万人。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120元,增长1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75元,增长 1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7.6%,比上年下降3.7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3.2万人,比上年增长44.6%;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41万人,比上年增长1.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5万人,比上年增长7.1%;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42万人,增长1.2%;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数66.65万人。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8664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3.91万人;农村五保户供养人数0.98万人。

 

    注:1、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统计数,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计算。

        2、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增幅按可比口径计算。 

        3、年末户籍总人口为公安年报数,不含三十头镇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