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反馈,一季度,我县全体居民收入5963元,同比增长10.0%,增速在五县(市)位居第一位。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50元,增长9.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68元,增长8.8%。(李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