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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收费公路均可开具电子发票

发布日期:2018-01-02 08:58   来源:合肥晚报   

 1月1日起,安徽省实施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用户可通过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2017年12月31日以前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仍按原有方式取得发票。ETC预付费卡用户1月1日零时卡内仍有余额的,如之前充值时未取得充值发票,在实际交纳通行费用后可按规定索取通行费电子发票。

  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不再开具纸质票据,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两种: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征税发票);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征税发票)。用户开具发票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详情可拨打如下电话: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安徽交通卡服务热线0551-96369,纳税服务热线12366。(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