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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综治中心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9 08:54   来源:人社局   

根据《长丰县综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名单见附表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
面试地点:长丰县委党校六楼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在面试的当天上午8:00前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长丰县委党校6楼侯考室报到,8:10抽顺序签,抽顺序签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2、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面试期间,考生须接受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管理,不得携带任何通讯等对外联络工具进入考点。如有携带,必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面试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长丰县委长丰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

长丰县综治中心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准号证号

性别

总分
(100)

1

2017010104

74.40

2

2017010130

72.30

3

2017010107

71.70

4

2017010106

70.20

5

2017010101

69.40

6

2017010201

67.50

7

2017010109

67.30

8

2017010127

67.30

9

2017010116

66.90

10

2017010115

66.40

11

2017010103

66.00

12

2017010125

65.90

13

2017010308

77.40

14

2017010303

77.30

15

2017010310

77.30

16

2017010318

73.90

17

2017010228

73.80

18

2017010216

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