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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报

发布日期:2017-10-24 08:23   来源:政府办     阅读:

2017年7月24日,县长黄韡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陈伟、郝小宁、俞成山、王健、李发启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锐、县政协副主席李如海应邀出席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收购丽水河畔小区S-1楼商业用房意见》的汇报。原则同意汇报意见。会议指出,丽水河畔项目烂尾楼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水湖镇及县直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多方运用市场机制等手段,依法合理处置,有力控制了局面,保障了群众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工作成效应予充分肯定。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成立水湖镇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意见》的汇报。原则同意汇报意见。会议强调,新建社区要转变思想,强化服务理念,按照新型城市社区要求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社区为民服务功能。

会议明确:1.要结合邻里中心规划高标准建设社区服务场所,水湖镇具体负责落实新社区筹建各项工作,县民政局做好指导和服务;2.社区名称由水湖镇公开征集后,报县民政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