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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县乡公路交叉口“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31 14:46   来源:政府办     阅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县乡公路交叉路口“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7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县乡公路交叉路口“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安全五小工程”建设,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将“安全五小工程”建设作为消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突破口,齐心协力,联动共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任务

严格对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县乡公路交叉路口“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70号)以及《长丰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安徽省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国省道和县乡公路交叉路口“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的通知》(长交安联办〔2016〕7号)要求,对未设置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县乡公路交叉口,要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桩(道口标柱)、标志牌、减速带、凸面镜、爆闪灯等。对遮拦警示桩(道口标柱)、标志牌以及车辆行驶安全视线的树枝、杂草、堆放物等予以清理修剪。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及各乡镇(区)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谁管养、谁建设”责任制,其中,一般县道(含被交道口)“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乡村道路“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由所在乡镇(区)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自行承担。新建、改扩建公路项目以及2017年实施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必须充分考虑交叉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各乡镇(区)要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梳理县乡公路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已建成县乡公路交叉口“安全五小工程”建设任务。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等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