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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丰县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7 14:24   来源:政府办     阅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长丰县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长丰县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菜市场管理,改善市场购物环境,提升县域形象和居民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战略定位,落实县委十届二次全会“一个率先、两个进位”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公益化、便民化、标准化、安全化”原则,加强城乡菜市场基础设施,规范经营管理,实现全县菜市场硬件设施和市场管理的全面提升,努力为城乡居民营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实施目标和时间安排

(一)实施目标。到“十三五”末,全县新建、改扩建菜市场45家,力争达到60家;经营面积达到60000平方米,力争突破100000平方米。

(二)时间安排。全县菜市场建设改造改造从2017年起至2020年底全面完成。其中:列入升级改造范围的菜市场应在2017年底完成;列入新建的菜市场,原则上各乡镇(区)每年应完成1家以上,直至全面建成。

三、政策措施

(一)制定《长丰县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列入全县大建设项目推动实施,并作为民生工程纳入目标考核。各乡镇(区)根据《规范》要求,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负责具体实施。

(二)设立菜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出台《长丰县菜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列入新建、改造计划,并于当年竣工验收的菜市场项目予以奖补。其中:新建室内菜市场按照投资额的100%予以补贴(含上级各类奖补资金),新建钢构大棚类菜市场每平方米奖补1000元;升级改造室内菜市场每平方米奖补800元,升级改造大棚类菜市场每平方米奖补500元;升级改造具有销售肉菜区域的超市每平方米奖补600元。奖补资金直接发放至乡镇(区),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改造的菜市场(不含超市)不予奖补。

(三)制定《长丰县菜市场星级文明标准》,建立健全菜市场经营管理星级评定制度,设一至五星级标准,一星级为最低,五星级为最高,每年评定一次,对荣获星级标准的菜市场,每年对市场管理主体按每星2万元予以奖励。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乡镇(区)作为建设改造管理主体,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对菜市场建设改造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和任务,建立保障机制,加强对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监管,建立工作例会、进度报表、日常巡查、资金使用等工作制度,确保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按程序、标准和时间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三)科学规划,确保稳定。坚持实用、耐用、节约、环保、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制定改造建设方案,切实做到不因菜市场建设改造增加群众负担,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出行和生活的影响。

(四)加强管理,形成长效。各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菜市场运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批次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测、肉菜追溯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有序进行。各乡镇(区)要切实做好菜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职业道德和文明经商意识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