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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水湖镇有奖征集县城部分道路命名

征集时间:[ 2017-10-09 ] 至 [ 2017-10-18 ] 状态:已过期
为更进一步推动精致县城建设,展示水湖镇经济文化建设发展成果,营造良好人文环境氛围。现对县城城南原南一环,南二环两条城市道路进行公开有奖征名活动,现将活动要求公告如下:

一、情况介绍

南一环:政务大厦以北,三馆以南,丰峡社区至阮巷草莓市场段。

南二环:省道S311伍岗至费岗段。

二、征集要求

一、道路命名必须遵循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中以下规定:

(一)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有利于人民团结;

(二)反映当地人文、自然地理特征;

(三)一般不用人名。禁止用外国人名、地名命名;

(四)地名用字避免使用生僻字、同音字和字形、字音易混淆的字。

二、命名要求展示长丰灿烂的文化底蕴,反映长丰发展变化、昂扬向上的精神。突出命名对象的特点,体现精致县城的城市韵味。喻意高雅、庄重;不得与县内其他道路重名。名称内容释义准确、清晰。名称简洁明了,琅琅上口,易于记忆,并适于长期固定使用。

三、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投稿请说明典故出处或应说明之处,否则作无效处理。

三、征集方式

1、电邮征集。邮箱:929165272@qq.com                    

2、信件征集。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127号 水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收)。

3、电子邮件或信件需注明“水湖镇城市道路征名”、投稿人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4、稿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水湖镇人民政府将成立城市道路名称评选小组,对所有应征名称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入选名称,投稿任一道路或者两条道路均可,每采用一个给予1000元奖励。若多人投稿名称一致,且最终入选新城市道路名称的,奖励给予最先投稿人员。

6、本次征集活动,水湖镇人民政府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征集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8日。